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气瓶(筒体)、贮气瓶,或可不换的器头(阀门),装有可间歇喷射装置的喷射软管组件,以及气瓶(筒体)与器头(阀门)的连接件等应逐个进行水压试验。对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气瓶应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的测定。
再充装前,应对未换的零部件进行处理。除水基型灭火器的零部件外,其余灭火器的零部件应进行干燥处理。灭火器筒体和器头主体(不含提、压把)不得换,所有需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采用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或推荐的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
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铭牌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允许补漆,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涂漆不应覆盖铭牌。
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橡胶、塑料件换。
用于贮压式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示值误差应符合 GB4351.1-2005 中 6.13.3 的要求,否则应换压力指示器,换的压力指示器应与所维修灭火器的类型、20℃时工作压力、红、绿、黄区标示范围相一致。
喷嘴和喷射软管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换。防尘盖应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灭火器的压把、提把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贮气瓶式灭火器的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换。
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换,并符合密封要求。
灭火器的虹吸管和贮气瓶式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换。
水压试验不合格或*性标志不符合 GB 4351.1-2005中 9.4 或GB 8109-2005中 9.2.5 要求的贮气瓶换,并将不合格贮气瓶作报废处理。
用于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贮气瓶的压保护装置,其动作压力应符合GB4351.1-2005中6.10.4.7或 GB8109-2005中 6.10.4的要求。

从喷射过的器内清除的剩余应按ABC干粉和BC干粉灭火剂分别进行回收储存,这类灭火剂不应用于再充装;**喷射过的干粉灭火器内清除的灭火剂应按灭火器铭牌标志上标明的灭火剂成分分别进行回收。经检验符合相关灭火剂标准后,且无外来杂质,则可用于再充装。
储气式灭火器维修前,释放驱动气体,经确认后再逐具检查维修。
灭火器维修,灭火器的外观检查--卸压--灭火器解体--灭火器水压测试--分体施行维修--筒体烘焙--组装--充装药剂、氮气--气密尝试--出厂检查验看消防工具维修检验测定、消防工具检查修理检验测定、灭火器维修消防工具涵盖:消防工具检验测定;消防工具筒体水压尝试,测试消防工具筒体在2.5MP的压力下是否变型废弃,检验测定消防工具筒体是否锈化腐蚀;烘焙消防工具筒体;灭火器维修从新灌装把火弄灭药剂并称重计量,改易变质的把火弄灭药剂;从新充装驱生气体氮大气的压力;严密封闭器头后做喷吐性能查缉、气密性能查缉;消防工具筒体外部的保洁清洗。

c) 对确认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
f) 检查灭火器配件,换密封件和已损的部件;
g) 按灭火器相应标准和铭牌的规定进行灭火剂及驱动气体再充装,并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二氧化碳灭火器
原理:灭火器瓶体内贮存液态二氧化碳,工作时,当压下瓶阀的压把时。内部的二氧化碳灭火剂便由虹吸管经过瓶阀到喷筒喷出,使燃烧区氧的浓度迅速下降,当二氧化碳达到足够浓度时火焰会窒息而熄灭,同时由于液态二氧化碳会迅速气化,在很短的时间内吸收大量的热量,因此对燃烧物起到一定的冷却作用,也有助于灭火。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由瓶体、器头总成、喷管总成、车架总成等几在部分组成,内装的灭火剂为液态二氧化碳灭火剂。

结构:二氧化碳灭火器筒体采用合金钢经特殊工艺加工而成,重量比碳钢减少了40%。具有操作方便、安全、易于保存、轻便美观等特点。
适用场合: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及气体的初起火灾,也可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常应用于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所,以及对精密电子仪器、贵重设备或物品维护要求较高的场所。
适用范围: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在使用时,应首先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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