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灶台自动灭火装置
灭火时间3秒
灭火剂类型食用油灭火剂
控制方式机械加电控
使用场所学校食堂 酒店后厨 饭店 美食城 单位食堂
有没有质保有质保
商业用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系统)可分为灶台干式自动灭火系统和灶台湿式自动灭火系统两大类型。灶台吸排烟罩及烟道油垢引发的厨房设备火灾),灶台自动灭火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灭火后易于清洗现场等优点,依靠定量的灭火剂来扑灭火焰,主要靠与高温食用油表面接触发生反应,在大量吸收热量的同时,生成泡沫覆盖层,隔绝氧气,实施灭火。防止油锅火复燃的方法是靠喷放冷却水,使油温降低至油脂本身自燃点363℃以下。
厨房灶台自动灭火系统特点 :
CMJS容器组件材质要求如下:
5.2.1 材料
5.2.1.1 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应采用钢质无缝气瓶,其材料应符合GB 5099的规定。
5.2.1.2 灭火剂储存容器应采用钢质无缝气瓶或钢质焊接容器。其材料应采用符合5.2.5规定的耐腐蚀性能。
5.2.1.3 灭火剂储存容器的虹吸管材料应选用耐灭火剂腐蚀的材料制造。当虹吸管材料选用塑料件时,应按GB 4351.1—2005中7.12.3.2进行灭火剂中的浸没试验,试验后在进行拉力或环形压扁强度测定时,其减弱值不应大于试验前的40%。
5.2.2 密封
5.2.2.1 储压式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储存容器组件按6.15.1规定的方法进压密封试验,容器组件的各密封部位应无气泡渗漏现象。
5.2.2.2 储气瓶驱动式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按6.15.2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密封试验,试验期间容器组件的各密封部位应无渗漏现象。
5.2.3 强度
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储存容器组件按6.16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容器组件不应有渗漏及肉眼可见的变形。
5.2.4 抗振性能
储压式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储存容器组件按6.8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试验后容器组件的任何部件不应产生结构上的损坏,其内部净重损失量不应大于充装量的0.25%。
5.2.5 耐使用介质腐蚀性能
灭火剂储存容器应按6.1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内部腐蚀试验,试验后容器内部涂层不应有脱落、开裂及气泡等现象;如果内部无涂层,其内壁表面不应有可见的锈斑,且灭火剂无明显的变色现象。
5.2.6 耐高低温性能
驱动气体储存容器组件按6.9规定的方法进行高低温循环试验,试验后容器内气体的净重损失量不应大于气体充装量的0.25%。
5.2.7 压力显示器
储压式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储存容器组件应装有显示其内部压力的显示器。其性能应符合GB 16669—2010中5.14.2的规定。

CMJS型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容器阀要求如下:
5.4.1 材料
容器阀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或铜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5.4.2 耐腐蚀性能
5.4.2.1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1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试验后,容器阀应无明显的腐蚀损坏,其密封性能应符合5.2.2的规定。
5.4.2.2 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按6.13规定的方法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试验后容器阀不应有裂纹和损坏,其强度性能应符合5.2.3的规定。
5.4.3 工作可靠性
按6.17.1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容器阀及其的控制驱动装置动作应灵活、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其密封性能应符合5.2.2的规定。

CMJS型厨房自动灭火装置驱动力要求如下:
5.11.1 驱动力
驱动器的驱动力应符合GA61—2010的规定。
5.11.2 工作可靠性
按6.17.5规定的方法进行可靠性试验,驱动器动作应准确、灵活,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驱动力应符合5.11.1规定。
5.11.3 耐腐蚀性能
5.11.3.1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1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驱动器及其附件应无腐蚀损坏。试验后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下降,进行一次常温下的工作可靠性试验,结果应符合5.11.2的要求。
5.11.3.2 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按6.13规定的方法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驱动器及其附件不应有裂纹、损坏。

CMJS型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灭深炸锅火和炒菜锅火试验标准如下:
6.4.1 试验准备
6.4.1.1 试验条件
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试验应在室内进行;
b)试验前将按额定充装量和储存压力充装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放在储存温度下放置16h以上;
c)装置的管路、管件、灭火剂充装量、喷嘴的布置、喷嘴的数量及安装高度等数值应按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及使用说明书安装;
d)喷嘴应按使用说明书中允许的安装高度及不利的角度安装;
e)试验应在装置设计允许的管径、多支路、长管路的条件下进行;
f)试验灶具应放在一个不利点的喷嘴下方,即小喷洒速率喷嘴的下方;
g)温度测量是由浸没在油脂中的热电偶来完成,应采用直径1.0mm的K型热电偶。
6.4.1.2 喷嘴喷洒速率测定
在每个喷嘴的下方放置一个用来收集灭火剂的容器,启动装置,当灭火剂喷射结束后,对每个喷嘴下装有灭火剂的容器分别称重,并计算出每个喷嘴对应的喷洒速率。灭火剂质量小的容器对应的喷嘴为小喷洒速率喷嘴。
6.4.2 灭深炸锅火试验
6.4.2.1 深炸锅的尺寸由生产单位按使用说明书提供,深度不应小于229mm且任意截面形状一致;加热源为电炉、天然气炉或丙烷炉;燃料为自燃点不低于357℃的食用油。
6.4.2.2 将食用油加入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上沿86 mm(油面的测量应在油加热至288℃~315℃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25mm距锅侧壁不少于76mm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将加热源开至,使油的升温速率不低于7℃/min,在此条件下加热至食用油自燃,燃烧后的食用油温度大于363℃时开始计时,持续2min后,关闭加热源,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6.4.2.3 观察并记录试验锅内食用油的温度变化及灭火时间。
6.4.3灭炒菜锅火试验
6.4.3.1 试验是按生产单位设计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两个和小尺寸炒菜锅分别进行;加热源为电炉、天然气炉或丙烷炉;燃料为自燃点不低于349℃的食用油。
6.4.3.2 进行尺寸炒菜锅火灭火试验时,将食用油加入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沿86mm,且距锅底不小于25mm(油面高度测量应在油加热至288℃~315℃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13mm距锅沿侧壁不少于76mm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用加热源加热至食用油自燃,燃烧后的食用油温度大于363℃时开始计时,持续2min后,关闭加热源,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6.4.3.3 进行小尺寸炒菜锅火灭火试验时,应将尺寸的炒菜锅放置在小尺寸炒菜锅的边缘。
6.4.3.4 观察并记录试验锅内食用油的温度变化及灭火时间。
为什么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宜采用药剂和水共同作用灭火?其灭火机理是什么?
因为厨房是人们食品加工的重要场所,为了不对食品产生污染,避免造体危害,则要求灭火剂应采用无毒、无污染、无腐蚀性的灭火剂;灭火剂应先将油锅、烟罩或烟道的明火灭掉,再用细水雾来吸收热能,防止复燃。达到迅速灭火的目的。如果只用水也可以灭火,但灭火时间会长很多,而且还会扩大燃烧范围(燃烧的热油遇水后会迸溅到周围),还有可能造身伤害。
灭火机理是:
①灭火剂有抑制油料燃烧的作用;
②细水雾有穿透火焰冷却降温的作用;
③水可以吸收和阻隔热;
④灭火剂和水混合应用方式灭火;
⑤防止油料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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