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灶台自动灭火装置
灭火时间3秒
灭火剂类型食用油灭火剂
控制方式机械加电控
使用场所学校食堂 酒店后厨 饭店 美食城 单位食堂
有没有质保有质保
手动操作装置的安装应符合:
1、手动操作装置应安装在出口通道上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其中心位置距地面的高度应宜于人操作,并应牢固固定;
2、手动操作装置前不允许有任何障碍物,避免紧急启动时延误操作时间。
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采用2001年取得有**的发明食用油灭火剂,该食用油灭火剂无毒无味、易清洗,对环境无任何影响等特点,靠定量的灭火剂来扑灭火焰,主要靠与高温食用油表面接触发生反应,在大量吸收热量的同时,生成泡沫覆盖层,隔绝氧气,实施灭火。防止油锅火复燃的方法是靠喷放冷却水,使油温降低至油脂本身自燃点360℃以下。
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主要应用于:宾馆、饭店的厨房、体育场馆的配餐中心、大、中、小餐厅、快餐店机场的配餐中心、机关及医院的厨房、大型写字楼餐厅、工矿企业的厨房、大专院校食堂等。
储存方式及压力:外贮压式,6MPa;
灭火剂:食用油灭火剂。
我公司设计生产的厨房灶台自动灭火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保护设备数量(灶台数量、烟道长度等)确定,其造价国外进口的同类别产品。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使用厨房灭火剂灭火、灭火、灭火时间内燃油不喷溅、不会伤及人和使油火蔓延、油火熄灭后不复燃、无环境污染、灭火后易清洗等特点,为大型餐饮业和食品加工厂提供了安全**。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体积小,安装不占厨房面积,只占用空间位置。性能,启动灵活,操作维护简便。
CMJS型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分类
4.1.1 按灭火剂类别分为:
a)食用油灭火剂;
b)其他类灭火剂。
4.1.2 按灭火剂储存形式分为:
a)储压式;
b)储气瓶驱动式。
4.1.3 按启动形式分为:
a)电启动式;
b)机械启动式。
4.1.4 按灭火剂储存容器数量分为:
a)单容器式;
b)多容器式。
4.1.5 按是否喷射冷却水分为:
a)喷射灭火剂后自动切换喷射冷却水;
b)仅喷射灭火剂。
CMJS型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工作原理
1、鉴于食用油之特点,当温度达到360-366℃时油锅里的油开始自燃,短时间内温度达到400℃以上。
2、当厨房设备发生火情时,燃烧的火焰产生的热量使烟罩内温度升高至183℃时感温器断开,将灭火装置内的机械控制阀打开。
3、控制阀撞针冲破高压储气瓶膜片释放出高压氮气经过减压器对灭火剂储存容器加压,使灭火剂通过雾化喷嘴喷洒到油锅及烟罩内,并与燃烧的油发生化学反应,形成覆盖层,隔绝空气,扑灭火焰,使其不复燃。
4、两个喷嘴能同时喷灭11米烟道内的烈火。
5、灭火的同时高压氮气推动气筒拉杆使其拉动燃气关闭阀切断燃气,并通过微动开关打开器,同时。
6、灭火剂喷洒完毕水流阀自动开启将水喷洒到油锅及烟罩内使之降温。
7、以上几项工作同时进行,仅需3-8秒钟完成灭火。
CMJS型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的电源要求如下:
5.3.1 电源要求
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a)当交流供电电压在187Va.c.~242Va.C.范围内变动且频率为50Hz±1Hz时,控制盘应能工作;
b)控制盘备用电源容量应满足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工作24h,其问应装置启动;
c)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供电,并应有工作指示。
5.3.2 功能
控制盘应能接收感温器或压力阀(器)发来的,发出声光警报。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控制盘1m处,内部和外部音响器件的声压级(A计权)应分别在65dB和85dB以上,115dB以下。
5.3.3 控制及显示功能
5.3.3.1 电启动式
电启动式装置的控制盘应具有以下控制及显示功能:
a)有自动、手动启动灭火装置功能,自动状态、手动状态应有明显标志并可相互转换。无论控制盘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应始终有效;
b)有延迟启动功能,延迟时间应在0s~30s范围内可调;
c)设置的“手动启动”按键应有避免人员误触及的保护措施,设置“紧急中断”按键时,按键应置于易操作部位。“手动启动”和“紧急中断”的状态应有明显的光显示;
d)有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显示功能;
e)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接线端子及装置启动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的接线端子;
f)具备自身(包括探测、控制回路)故障显示功能。
5.3.3.2 机械启动式
机械启动式装置的控制盘应具有以下控制及显示功能:
a)有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以及燃气联动阀关闭的显示功能;
b)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接线端子及将装置启动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的接线端子。
5.3.4 其他性能
控制盘的耐气候环境、耐机械环境、抗电干扰、耐电压、绝缘电阻、部件性能等应符合GA 61—2010的要求。
*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Fire extinguishing device for kitchen equipment
GA 498—2012
批准部门:*共和国
发布时间:2012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12年9月1日
本标准的5章、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498--2004(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与GA 498—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见2章,2004年版的2章);
——修改了型编制,工作温度范围、容器组件材料、控制盘等要求(见4.2、4.3.1、5.2.1、5.3,2004年版的4.1,4.2.1、5.2、5.15);
——增加了分类、喷射性能参数、压力显示器、单向阀、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等要求(见4.1、5.1.3.4、5.2.7、5.8、5.13);
——修改了联动试验、灭深炸锅火和炒菜锅火试验、灭排烟罩火及排烟管道火试验、抗飞溅试验、使用介质腐蚀试验等方法(见6.3、6.4、6.5、6.6、6.14,2004年版的6.3、6.4、6.5、6.7.3)。
本标准由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捷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威特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舒艳、刘连喜、高云升、董海斌、赵永顺、傅杉、唐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 498—2004。
CMJS型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灭火剂喷嘴要求如下:
5.9.1 结构
喷嘴应设有防止喷孔被外界物质堵塞用的保护帽,并应配有过滤器防止杂物堵塞喷孔。喷射时保护帽不应影响喷嘴正常喷射。
5.9.2 材料
喷嘴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5.9.3 耐冲击性能
按6.20.2规定的方法进行机械冲击试验,喷嘴不应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9.4 耐高温性能
按6.20.3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温试验,喷嘴不应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9.5 耐腐蚀性能
5.9.5.1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12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试验后喷嘴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
5.9.5.2 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按6.13规定的方法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试验后喷嘴不应有裂纹、损坏。
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适用于何种场所?
适用于宾馆、饭店、餐馆、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内的厨房条件符合以下标准:
①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厨房;
②建筑面积≥1000m2的市内或与之毗邻的厨房;
③高层建筑内,餐厅面积≥200m2的厨房;
④单、多层建筑内,餐厅面积≥500m2的厨房。
http://gzysxf.b2b168.com